1、项目部应按规定对钢筋、混凝土、模板、砌体、抹灰。油漆、防水、水电预埋等实行挂牌制度。

2、挂牌制度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在记录本上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和施工部位。其中砌体和抹灰施工时,操作人员应在施工部位用毛笔注明操作者和施工日期。

3、班组长应认真按规定要求做好挂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以便于实施追溯。

4、现场质量检查时,因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有质量缺陷时根据挂牌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挂牌记录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班组长交给资料员,并作为施工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