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中的相互配合施工措施

        本着“业主至上”、“友好、诚信、互让、互利、互惠”、“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原则,共同把工程做得最好。

   (二)工程内部的配合措施

        1、工程内部总体配合措施

        工程内部的配合主要是协调参与本工程的所有分包商合作关系,并代分包商协调与业主、设计方、监理方及其他各施工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其主要表现在:定期参与和召开与业主的联席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业主当一个好的参谋,实现业主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好的效果;并在施工中处处为业主着想,满足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的要求,建立起融洽的合作关系。

与设计单位进行友好协作,以获得设计方的支持,保证工程能符合设计意图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主要表现为: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交换我们对设计内容的意见,确保施工符合设计意图,并结合以我局的施工经验进行施工以达到最佳效果。

        与监理单位紧密合作,在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上共同努力,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将会把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单位,并听取意见,得到确认后施工;每月向监理进行施工进度及完成产值汇报;每周提供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安排,若未完成计划内工作应说明原因。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变更进行汇报和磋商。监理方在实施监理工作时,我们在坚持其独立性以外,将为其实施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尊重监理、配合监理把监理工作做好。

        2、工程阶段性的配合措施

        (1)土建施工前的配合措施

        在土建施工前,组织土建、安装、钢结构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土建、安装、钢结构、装饰的图纸进行会审,找出各专业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在施工前予以消化。同时确定各施工阶段的配合原则及插入时间。对于在土建施工前尚未确定的专业由项目部对口负责人根据项目确定的施工进度总计划的时间要求确定插入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业主确认,以保证该专业及时插入。

        (2)主体结构施工时的配合措施

        在结构施工阶段的配合主要是楼面混凝土浇筑时安装的预留预埋,土建施工应为安装预留预埋创造条件,做好专业会签工作,平板混凝土施工前必须经安装专业会签后方可施工。对于安装专业需要土建预埋的埋件(铁件、套管等)或预留孔洞,在施工前土建应与安装专业核对,并在土建图上明确标明,对于埋件较多的部位必须绘制埋件图,以保证不漏埋。同时,土建在施工过程中主动为安装留出施工时间,并提醒安装专业及时插入施工,通过紧密配合缩短施工周期,加快工程进度。

        (3)安装、装饰施工阶段的配合

        进入安装、装饰施工前,土建应以书面的形式将各层的标高、轴线交于安装及装饰进行施工,并由各专业一起对其进行复核。

        在该阶段土建施工应以安装、装饰施工为重点,积极为安装、装饰创造条件。为保证各专业的紧密配合,总包每周召开两次生产调度会,在会上明确各专业配合的问题,并在下一次会议前对上次会议确定的问题进行检查。同时切实做好专业会签工作,避免造成返工,返修现象。

        由于该阶段各专业同时施工,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各专业均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制度,交由总包方审核汇总后,各专业应严格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保护,对于不按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的队伍进行严惩。

        3、工程外部的配合措施

        外部协调配合的对象主要为材料设备供应、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用事业企业等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专人及时与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得到或获得政府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要进行协调的政府部门主要有:质量监督站、及市政、公安、消防、卫生、劳动、环保等部门。

        同时,将协调好与各供货商的关系,充分了解市场,掌握市场信息,及时提供各种材料采购计划,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全面的考察,按合同进行材料的采购。

        与社会团体、公用事业企业之间友好协作和相互支持,通过与银行、交通、电力、煤气、上水、下水、电话等公司及邻近的企事业单位、及时沟通、专人联系,使本工程能获得一个文明友好的工程外部环境,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保证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