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49号)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8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局部修订的强条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

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对钢筋调直加工后的力学性能有明确要求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伸长率。HPB235、HPB300≥21,HRB335、HRBF335≥16、HRB400、HRBF400≥15。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

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