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性建筑涉及数据权多,应当掌握的是观众厅中几个主要数据:

1.观点高度:电影院是银幕下沿;剧院是大幕投影线中点距地面0.6~1.1m处。

2.舞台高度:剧院之舞台高,当采用镜框式舞台时为0.6~1.1m;当采用突出式舞台或岛式舞台时为0.15~0.6m。

3.视线升高值(视高差);每排采用0.12m时,视线无遮挡;每排采用0.06m时,坐位要错开排列,且视线有部分边区受遮挡。

4.排距:长排法0.9~1.05m;矩排法0.78~0.80m。

5.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O.47~0.50m;软椅为0.5~0.7m。

6.座椅排列: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超过22个,单排有走道时不超过11个,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超过50个。

7.走道宽:首排与舞台前沿距离应>1.5m,突出式舞台应≥2.0m。其余走道按每负担片区的观众数每100人0.6m计算,且边走道不小于0.8m,中间走道排距以外及纵走道不小于1.0m。长排法边走道不小于1.2m。

8.走道纵坡:1:10~1:6,大于1:6时,应作成以0.2m高台阶。

9.座席地坪高于前面模走道0.5m时或座席侧面临有高差之纵走道或梯步时,应设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