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连续浇筑量每500m3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不得少于两组。

5.2.3.2试块应在浇注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

5.2.3.3留置抗渗试件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混凝土拌合物中;

5.2.3.4取样方法

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02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