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控制目标

1、建筑垃圾每万㎡建筑垃圾≤300吨。 

2、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50%,其中混凝土碎渣、砌块边角料、面砖边角料等固体垃圾回收利用率≥60%;落地灰回收利用率≥70%。 

3、有毒有害废弃物分类率达到100%。

二、建筑垃圾控制措施

1、现场设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场,除将有毒有害的垃圾密闭存放外,还将对砼碎渣、砌块边角料等固体垃圾回收分类处理后再次利用;

 2、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定期维护,提高周转率,采用钢与混凝土组合楼板或GRC模壳等新工艺,减少钢管、扣件、木枋、模板材料的用量; 

3、加强模板工程的质量控制,避免拼缝过大漏浆、加固不牢胀模产生混凝土固体建筑垃圾; 

4、充分利用现场废旧模板、木枋,用于楼层洞口硬质封闭、外架及卸料平台等的踢脚板,混凝土柱子的棱角防护,悬挑防护棚的水平防护等,多余废料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 

5、产生的混凝土废弃物用做回填和场地建设(道路垫层)等,混凝土余料用做砌体构造柱、圈梁等; 

6、在现场建筑垃圾回收站旁,建简易的固体垃圾加工处理车间,对固体垃圾进行除有机质、破碎处理,然后归堆放置,以备使用; 

7、办公区、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类,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