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目标

1、土方施工阶段,现场目测扬尘高度<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0.5m。

2、场区四周围墙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0.08mg/m3。 3、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停车场、活动场地等区域目测无扬尘。

二、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1、现场形成环形道路,主要道路路宽≥4m; 

2、场区大门处设置冲洗平台或冲洗槽,保持车辆清洁; 

3、土石方运输车辆采用带液压升降板可自行封闭的重型卡车;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 

5、现场直接裸露土体表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用临时绿化、喷浆和隔尘布遮盖等抑尘措施; 

6、袋装水泥、腻子粉、石膏粉等袋装粉质原材料,在现场设置密闭库房,下车、入库时轻拿轻放,避免扬尘; 

7、零星使用的砂、碎石等原材堆场,采用废旧密目安全网或混凝土养护棉等覆盖,避免起风扬尘; 

8、现场筛砂场地采用密目安全网半封闭,尽可能避免起风扬尘; 

9、现场拆除、爆破作业采用喷雾降尘设备减少扬尘。 

10、随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在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11、石材、釉面砖、广场砖等现场切割加工采用湿作业; 

12、建筑垃圾采用袋装密封,防止运输过程中扬尘; 

13、安排专班负责现场临时道路的清扫和维护; 

14、每月 次对场区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