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杆长度超过1.5米时,应设置反支撑或钢制转换层,增加吊顶的稳定性。

2.吊点距主龙骨端部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3.龙骨在短向跨度上应起拱,起拱高度为跨度的1/200。

4.大面积吊顶或在吊点应力集中处应设置分缝,留缝处龙骨和面层均应断开,以防止吊顶开裂。

5.石膏板等面层抹灰类吊顶,板缝须进行防开裂处理。

6.对振动传声,应在吊杆与结构连接之间、四周墙之间设置弹性阻尼材料,减少或隔绝振动传声。

7.对演出性厅堂和会议室等有音质要求的室内,吊顶应采用吸声扩散处理。

8.大量管道和电气线路均安装在吊顶内部;吊顶材料和构造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应考虑:防火、防潮、防水处理。

9.抹灰吊顶应设检修人孔及通风口,高大厅堂和管线较多的吊顶内,应留有检修空间,并根据需要设走道板。

10.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