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8条规定:填充墙砌筑完成到与承重结构间的空隙处理间隔由7d改为14d。这些要求有利于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减少混凝土收缩对填充墙砌体的影响。

注意:老规范规定的7d主要是考虑砌体砂浆沉降,而新规范的14d主要是考虑主体结构混凝土收缩对填充墙砌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