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进行拆接;

2、施工现场所有一、二级配电箱、盘必须由项目动力部所属专业电工进行装拆;各分包单位人员严禁私自拆接,违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3、现场电工及机电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4、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

5、必须使用合格的“三箱”,并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配电箱粘贴接线系统图,做好分路标记,表明分路的电流值;

7、所有电动工具、开关、电器、插头、插座、线路、电缆、熔丝的负荷容量与控制的机电设备负荷容量相适应,严格超负荷使用;

8、所有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有必须的防雨、防雷措施;

9、分配电箱与末级开关箱选用的两极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能力;

10、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器械及潜水泵必须配有专业的漏电保护器;

11、额定容量在5.5KW以上的电气设备禁止直接启动;

12、电气设备或线路有问题时,应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检修,并在相应的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3、施工配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扯,线路不得随地走;电线电缆应绑在绝缘子上或其他绝缘物体上,不得直接绑在钢管或铁杆上;

14、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其绝缘状况;每次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所配电电缆是否破损,发现问题应立即包扎或更换;

15、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保护动作、否则立即更换;

16、照明与动力应分路设置,照明回路应配专用漏电保护器;

17、照明灯悬挂室内应大于2.4米,室外大于3米,并距可燃物1米以上;

18、手持照明灯具和潮湿环境使用的照明灯具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