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钢筋工程

1.1.1 原材料

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场后材料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质报告核对标牌,核对无误后填写材料进场记录并书面通知项目试验员、质检员,项目试验员、质检员进行材料外观检查,核对钢筋标牌上批号、炉号与材质报告是否相符,在物证相符核对无误后,由项目质检员填写材料报验单,项目试验员填写见证取样记录,由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材料的取样、送检由试验员负责,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报告由试验员负责取回。材料未检验合格前严禁使用,并标识检验状态。检验不合格、合格证与标牌不符的钢筋一律清退出场。

1.1.2 钢筋加工

钢筋配料要严格按设计图纸与施工规范执行,加工时要按配料单进行,确保钢筋尺寸、弯折角度、平直长度等。钢筋加工的首件半成品经钢筋工长和质检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钢筋工长和质检员随时抽查。

1.1.3 钢筋连接

a)钢筋闪光对焊连接

本工程部分水平钢筋连接将采用闪光对焊连接,所有焊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钢筋工长和质检员随时抽查。闪光对焊正式操作前应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

钢筋工长和质检员应对闪光对焊接头进行外观检查,接头不得有横向裂纹,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接头弯折度、轴线偏移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若有一个不合格,则对全部接头进行检查,剔除不合格的重焊,并进行二次验收。

闪光对焊接头强度检验由试验员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检验报告由试验员负责取回,并报送监理复印件,原件交技术部存档。

b)钢筋直螺纹连接

直螺纹套筒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套筒规格、型号、标记、内螺纹圈数、螺距与齿高必须符合要求;螺纹不得有损坏、歪斜、不全、锈蚀等。钢筋正式连接前,应试做3个接头进行工艺检验,强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施工班组和钢筋工长应对已加工的丝扣端用牙形规逐个自检,自检合格后,质检员随机抽样检验,以一个工作班内生产的丝头作为一个检验批次,随机抽检10%且不少于10个。合格率小于95%时加倍抽检,若合格率仍小于95%,应对全部钢筋丝头逐个进行检验,并切去不合格的丝头。检查合格的丝头拧上塑料保护帽,按规格分类整齐。

钢筋现场连接时,钢筋规格和套筒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用长度应不小于40cm扳手拧紧,套筒每端外露的完整丝扣不超过1扣。

1.1.4 2钢筋安装

钢筋绑扎安装必须严格按图纸进行,确保钢筋型号、直径、数量、间距正确,特别注意负筋位置要准确无误;钢筋接头位置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钢筋保护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钢筋表面不得有油污。

钢筋必须绑扎牢固,无松动现象,板面筋撑铁应与钢筋连接牢固,撑铁数量应能保证面筋不下沉。

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基础施工阶段柱插筋、门窗洞过梁插筋位置、构造柱、预埋件位置应作为重点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