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现场质量检查,定期召开质量总结分析会,坚持每月质量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计划、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发现质量隐患,制定措施及时处理。对质监站、业主、监理、设计院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与管理上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解决。

1.  认真熟悉图纸,结合该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o:p>


2.  项目创优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每天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质量检查,掌握施工质量情况,查出施工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o:p>


3.  制定现场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程序,严格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o:p>


4.  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未经自检、交接检和专业检的工序不进行验收。</o:p>


5.  技术交底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批后发放给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并针对重难点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施工员在熟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对班组长及工人进行施工流程、操作工艺及重点控制部位等进行交底;班组长把交底内容贯彻到班组工人。</o:p>


6.  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重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艺的操作水平,确保工序质量。每个分项工程(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施工前做出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待确认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后统一操作要求,大面积展开施工。</o:p>


7.   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每道工序完成,班组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长检查,主管工长检查合格后报质检员检查,质检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在工序验收未通过时,工长、质检员应就存在的问题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完成后签发人应在整改回复后进行验收。


8.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o:p>


9.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组织有关人员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o:p>


10.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防水工、登高架工等)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o:p>


11. 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会同业主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我局将主动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保修服务。</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