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曾经待过的一个项目的质量保证制度,因为时间比较长,估计会稍微有点过时了,仅作参考吧,这个还试比较全面的,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组织制度,质量保证措施制度。

1  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1.1   质量管理体系

        我们配备了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的担任本工程的质量总监,以此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详见插图:《质量管理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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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质量保证组织制度

        根据建筑业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建质[1996]42号精神,在本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以保证《质量计划》的实现。

1.2.1 工程质量负责制度

        我局对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提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

1.2.2 技术交底制度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设计。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2.3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1.2.4 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注重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1.1.1.2.5 施工挂牌制度

        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6 过程“三检”制度

        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作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1.2.7 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立即返工。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2.8 成品保护制度

        应当和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1.2.9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2.10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

        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11 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1.2.12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马上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3   质量保证措施制度

        保持可追溯性资料,加强资料管理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过程必须健全以下资料:

                1、施工前各种翻样图、翻样单;

                2、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合格证、复试报告;

                3、各种试验的分析报告;

                4、基准线、控制轴线及高程标高的控制;

                5、各种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试配和强度报告;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日记。

1.3.1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清楚地了解业主的要求和合同条款。特别是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保证所有的合同要求都能有计划地逐步实现。也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变更能更好地贯彻。

合同评审业务主要由预算负责人负责。保证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并与业主方代表密切合作。

1.3.2 文件控制

        根据企业《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执行“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的规定,保证施工过程中使用有效的文件及图册。

在工程施工期间,应由项目资料员负责所有往来文件的收发及传送工作,并由 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文件的分类管理,分类的方法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4.1节规定。

1.3.3 文件管理

                1、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保存工程承包合同的认可副本或复印件。此文件由预算负责人负责直接保存。并建立一个合同文件的借还登记册。

                2、分包合同

        项目只保管分包合同的认可副本和复印件。此文件具体由 预算负责人 直接保存,并建立该文件的借还登记册。

                3、采购合同

        对于项目负责采购的物资,其采购合同存于项目,并由项目 材料负责人 负责保存。由物资部料具租赁站采购的物资,其合同存于物资部料具租赁站,但物资部料具租赁站应将该采购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交项目材料负责人,以便进行材料的接收和检验、试验。

                4、外来信件

        外来信件由项目资料员管理,外来信件必须传递到信件所要求的对象手中。

                5、施工图册的管理

        由项目内业接收登记施工图册,并可加盖适当的标记以区别使用,如:对变更图纸盖上适当的印章。参考用的图册,一般不予登记。

        进行登记后的图册,应送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审阅。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图册的情况,指出图册的处理意见。

        项目资料员根据技术负责人的批示发放图册,并做好登记手续。

        如果图册是修改图,各岗位负责人要将相应已作废的图册注明作废日期和标记,以防误用;如果图纸有变更,应在图纸上标上“有变更”字样。

                6、外发文件

文件的外发由项目资料员负责,外发文件应得到项目经理的审核批准。

                7、文件存档

        项目资料员对文件进行分类存档管理。当项目完工及交付后,项目资料员将项目文件清理汇成册,移交业主及企业档案室。

1.3.4 施工工序控制

        施工工序的控制是本项目实施质量保证的重点。所有涉及的各项工作将依据《质保手册》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2、《施工组织设计》于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交底,使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达成共识。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新问题或使用某些新技术,将单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针对该项内容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进度控制:

                1、本工程的进度计划见本组织设计中的工期部分。

                2、进度的控制、修改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3、本工程的施工班组调配由生产经理负责,各施工班组及负责人均应与之密切配合。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以下工序为特殊工序。按照特殊工序的处理程序,我们将制订完善的作业计划和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