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易做了一期新闻,讲述的是玻璃幕墙大量应用的危害,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提出来了,看来是需要建设规划部门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的时候了。

       玻璃幕墙大量在公共建筑中采用,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审美所决定的。如今,这种墙体形式正在向着低成本、高普及的方向转变,玻璃幕墙最初的现代感、国际化色彩与神秘光环正在渐渐褪去。能源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这一过程,对于大多数地处亚热带地区和暖温带地区的城市,大面积的玻璃幕墙暴露出其光污染和高耗能的一面。

玻璃幕墙建筑能耗是普通建筑的4倍

      一般建筑的窗与墙的单位能耗比例为6:1,而“玻璃”建筑由于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从而出了“冬寒夏热”的现象。多数摩天大厦不得不加大功率,开放空调以调节室温。冬天要先于其它建筑供暖,夏天要先于其它建筑制冷,能源高消耗触目惊心。处于直射或当阳的玻璃楼,其耗能是普通建筑的4倍以上。研究人员曾做过一个测算,夏天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每5平方米的采光面积就需要用一匹的空调来抵消,而普通建筑20平方米的面积才需要用一匹的空调来降温。

 玻璃幕墙建筑产生的光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因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由此造成的光污染也让人始料不及。玻璃幕墙的光污染,是指高层建筑的幕墙上采用了涂膜玻璃或镀膜玻璃,当直射日光和天空光照射到玻璃表面时由于玻璃的镜面反射而产生的反射炫光。光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强光经反射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会造成司机视力错觉,还可能诱发交通事故。

 欧美80年代开始限制玻璃幕墙

       欧美一些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限制在建筑物外部装修使用玻璃幕墙,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甚至明文限制使用釉面砖和马赛克装饰外墙。在发现玻璃幕墙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和不够环保之后,美国出台《节约能源法》对玻璃玻璃使用提出限制;德国禁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发达国家转而寻找新型玻璃和技术,其中充氩双层低铁Low-e玻璃、变色玻璃窗因可调节室内温度而开始被使用,而铝合金框架和玻璃的结合也让玻璃幕墙变得更加安全。而这一时期正是中国玻璃幕墙高速发展的时期,直到2005年7月1日,中国才实施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始对公共建筑的外窗可开启面积、玻璃幕墙占墙面的面积等提出具体限制标准。因此在这近20年间,此消彼长,中国玻璃幕墙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玻璃幕墙出产和使用大国。

        近年来,幕墙建筑玻璃爆裂的现象屡屡发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曾对北京等10个城市进行了既有幕墙安全状况调查,在调查的120个既有建筑幕墙项目中,幕墙玻璃破损437块,存在玻璃幕墙隐患的工程占调查项目总数的9.38%。调查显示,幕墙门窗采用钢化玻璃致使玻璃幕墙和门窗的玻璃破裂事故居高不下。

钢化玻璃自爆是"玻璃幕墙的癌症"

      幕墙钢化玻璃自爆是在无外力的作用下发生破裂,这是钢化玻璃的固有特性,大部分厂家产品的自爆率在3‰左右。钢化玻璃自爆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玻璃中含有硫化镍及其他颗粒杂质,在玻璃被太阳照射,温度发生改变后,会产生膨胀,从而导致玻璃自爆。钢化玻璃的单片面积越大、结构越厚,自爆可能性越大。由于硫化镍在玻璃生产中不能完全杜绝,玻璃自爆被著名建筑师福斯特称为"玻璃幕墙的癌症"。钢化玻璃用在低层建筑上通常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建筑高度达到5层,钢化玻璃自爆后的玻璃雨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果建筑超过25层,玻璃碎片甚至可以击穿人的头盖骨。

 国家标准助推钢化玻璃大规模应用

       然而钢化玻璃却在国家标准中被认定为安全玻璃,并大规模地应用在各类建筑中。2003年末,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发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一刀切地要求全部使用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禁止使用单片的半钢化玻璃和夹丝玻璃。2009年7月9日住建部第347号公告批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标准内明确界定了"安全玻璃"的范围: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不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的后果就是工程不能被验收。然而由于夹层玻璃的价格平均为钢化玻璃的两倍,最终大多业主选择了钢化玻璃。

 中国因用“钢化玻璃”加剧安全风险

       在中国接连发生的玻璃幕墙断裂伤害路人的案例中,肇事凶手是钢化玻璃。在欧美等国,虽然没有法规禁止钢化玻璃的使用,但是业内却自觉形成规则:不用钢化玻璃。因为钢化玻璃尽管美观廉价(更为安全的夹丝玻璃价格约是钢化玻璃的两倍),但破碎后会导致碎片到处飞散。在玻璃幕墙同样应用广泛的日本,钢化玻璃只有在比较偏远的地区才能看到,在人群密集的闹市区,日本使用的还是夹丝玻璃或夹层玻璃,与钢化玻璃相比,夹层玻璃和低铁超白玻璃的安全性要高得多。夹层玻璃即使发生自爆,玻璃碎片仍可由夹层中的PVB膜维持成片状,不会洒落地面伤害行人。而低铁超白玻璃则不会自爆。日本没有硬性规定,但一切基于建筑物的安全功能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是建设方基于对整个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