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以道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为基础,同时也考虑对沿线的服务功能,将城镇道路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与支路。
快速路,又称城市快速路,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大容量、长距离、快速交通的主要道路。
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要骨架。
次干路是城市区域性的交通干道,为区域交通集散服务,兼有服务功能,结合主干路组成道路网。
支路为次干路与居住小区的连接线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直接与两侧建筑物出人口相接,以服务功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