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物资进场验收的方法:

1.3.1. 材料员验收:对零星材料,由现场材料人员按合同约定标准或使用要求进行验收;

1.3.2. 材料员、工长、试验员共同验收: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材料,如小型机械、配件、电料、安装装饰、安全材料,由材料员跟专业工长进行初步验收,试验员取样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

1.3.3. 材料员、工长、试验员、经警、民建队共同验收:主材的验收须由专业工长、材料组、民建队、经警参与验收,物资进场时实行“多人”签字制度;当项目处于开工初期或收尾阶段,人员较少时,材料进场必须由材料组和其他相关人员(确保两人以上)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1.3.4.业主、监理、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对业主控制物资,进场时由业主、监理、使用单位联合验收把关。

1.4. 物资进场验收的程序:物资进场验收的程序:验收准备—核对凭证—核收实物及抽样送检—仓库签收及贮存摆放—办理验收手续。

1.4.1.验收准备:

1.4.1.1.针对物资的类别、性质、特点、数量,确定物资的存放地点、相应的防护措施及验收方式。

1.4.1.2.进场道路畅通,车辆进出方便,夜间照明设施齐全。

1.4.1.3. 准备好卸货人员和机械设备,安排好堆码场地。

1.4.1.4.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验收,作好物资检验的准备工作;

1.4.1.5.准备好合格的计量和检验器具。

1.4.1.6.准备好采购计划、现行检验规范、国家标准和双方签订的合同。

1.4.1.7. 现场建立样品库,对特殊物资和贵重物资进行封样。此类物资进场严格按照样品(样板)进行验收。

1.4.2.核对凭证:

1.4.2.1. 查看所到货物是否与合同、采购计划一致。

1.4.2.2. 检查供方提供的送货单、发票、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材质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格,能否满足施工资料管理的需要。

1.4.2.3.检查物资和包装容器上是否贴有物料标签,标签上是否注明物料品名、物料编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数量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抽查或全查其包装容器内的物资数量与所贴标签的数量是否一致;

1.4.2.4.严格做到五不点收: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计划不收;逾期不收。

1.4.3. 数量验收: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方法对进场材料数量进行核对,做好物资进场记录。

1.4.4. 质量验收:对进场物资,首先进行外观质量验收,检查物资的外观、包装情况,并做好记录。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通知并配合试验员取样送检,及时对送检物资进行挂牌标识,注明检验状态,向试验员督促索要《物资检测回执单》并调整检验状态标识。对经检验试验不合格的物资及时向项目和物资部领导反映实际情况,填制《不合格物资通知单》及时进行处理。

1.4.5.仓库签收及贮存摆放:由材料人员进行对入库物资填制《收料单》,并作好《物资进场记录》等凭证作为入库依据,对入库物资,根据产品性能特点等进行正确分类堆码,科学摆放。

1.4.6.办理验收手续:对数量无争议、质量合格、材质资料齐全的物资,每月20日开据《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