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地板的保养大家往往把它的难度估计或者说得太高了。其实并不难。平常的清洁,使用吸尘机就行了。但记得吸尘器的轮子最好装上一个软质的套,以避免移动时,对地板造成伤害。另外,每个月可以用液体蜡使
1、 实木地板的保养。 实木地板的保养大家往往把它的难度估计或者说得太高了。其实并不难。平常的清洁,使用吸尘机就行了。但记得吸尘器的轮子最好装上一个软质的套,以避免移动时,对地
三、 油漆的验收 1) 家具混油的表面是否平整饱和?应确保没有起泡,没有裂缝,而且油漆厚度要均衡、色泽一致。 2) 家具清漆的表面要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没有颗
二、 木工的验收。 木工的验收主要是体现在: 1) 构造是否直平?无论水平方向,还是垂直方向,正确的木工做法都应是直平的。 2) 转角是否准确。正常
一、 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工程进行的前提,应对完工的隐蔽工程,例如水电项目进行预验收。这是因为这些项目基本上是完工时不可见的。所以必须在其没有封闭前进行验收。 验
装修验收的具体标准,请参见本手册的装修法规章节。本节主要讲述有关的步骤和重点内容。 一、 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工程进行的前提,应对完工的隐蔽工程,例如水电项目进行
一、阳台的装修 阳台的技术量其实不大,最关键的只有两条:第一是防水,第二还是防水,第三个还是防水。 第一个防水指的是阳台推拉门的防水。在南方,阳台推拉门的施工技术
自1952年毕业,从繁华的十里洋场只身来到当时还冷冷清清的北京,到今天,已经整整60个年头。60年里,当时只有两三幢8层建筑的北京正向国际大都
卫生间积水、漏水、管道堵塞是最常见的质量通病。 积水的原因是,地漏安装高度偏差较大,地面施工无法弥补;地面在地漏四周形成倒坡;地面的平整度及坡向地漏的坡度不符合要求。
屋面渗水、漏水是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不论卷材或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都有类似的情况。 卷材屋面渗漏的主要原因是:结构变形,基层处理不干净;找平层不平、不干燥;油层太厚、涂刷不均匀;局部构造 (如女儿
(一)混凝土裂缝 混凝土结构及构件产生裂缝是一种常见的质量通病,裂缝的原因也极其错综复杂 混凝土裂缝主要有七大类,究竟是由哪一类中的何种原因所引起的裂缝,则应针对质量
(1)人员配备 现场除管理人员,设一名泵位管理人员对设在现场的混凝土输送泵进行管理。泵位管理人员监督工人下料,严禁工人在混凝土中加水。泵车料斗内的混凝土要始终保持在1/3左右,避
(1)人员配备 现场除管理人员,设一名泵位管理人员对设在现场的混凝土输送泵进行管理。泵位管理人员监督工人下料,严禁工人在混凝土中加水。泵车料斗内的混凝土要始终保持在1/3左右,避
(1)实验工具:相应数量的混凝土抗压、抗渗试模,小型振动台和坍落度试验设备、标准养护箱等。 (2)坍落度试验:测试坍落度前,要先将试验桶用水湿润,放在不吸水的刚性平板上,分层装入
a 原材料质量控制 商品砼的质量除由砼供应站提供保证外,我方将对砼整个生产、运输和浇筑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以确保砼整体质量优良。 在浇筑混凝土前,要求砼供应站提供即将浇
本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在选择混凝土供应方时,必须加强对搅拌站质量保证能力的资质和混凝土生产能力的考核,选择二级及以上资质搅拌站。在选择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时邀请业主和监理一起进行考察,并
(1)拆模时间 承重结构底模板拆除时间以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为准。竖向结构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2MPa。水平结构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求见下插表“拆除承重结构模板的混凝土
剪力墙上的门窗洞口模板采用定型木模,门窗四周用活角铁夹组装,为加强刚度,内侧用木枋加固,施工时先用胶粘贴海棉条防止漏浆,确保棱角顺直美观。为保证窗下墙的混凝土质量,在窗模底侧板上钻透气孔,便
(1)基础钢筋施工 施工顺序:定位放线→承台钢筋→梁钢筋骨架定位→下层横向钢筋→下层纵向钢筋→高强混凝土垫块固定→绑扎成网→柱子定位筋→马凳钢筋→上层纵向钢筋→上层横向钢筋→柱、
柱、墙全部竖向钢筋均采用直螺纹连接,它连接速度快,机械性能好,质量容易保证,工艺简单,无明火作业,节约钢材和能源,有明显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 施工流程:下料→套丝→检查丝头质
这是网络收集的11G101图集讲解视频,共5部分,分别如下: 1、(11G系列图集)框架梁构件支座负筋构造及计算 2、(11G系列图集)认识平法图集 3、
转载自:知乎网一句话,因为6层最合算。4、5层的也可以建,7、8层的也可以建,但是都不如6层的性价比高。 土地面积有限,所以在可能的前提下,
2014年建造师的教材确定改版,主要的参考依据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九部委23号令、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民事诉讼
新《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较旧《民事诉讼法》,新法变化较多较大。本年度的建造法律法规的教材势必会按照新法作出修订。当然,建造师法律法规不会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的所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