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内容

① 基础工程:槽底土质情况,基坑槽尺寸和槽底标高,槽底坟、井、坑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的排除情况,排水暗沟、暗管的设置情况,土的更换情况,试桩和打桩记录。

② 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中所配置的钢筋类别、规格、形状、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焊缝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沉降缝及伸缩缝等。

③ 砌体工程:砌体基础,砌体中的配筋。

④ 地面工程:已完成的地面下的地基,各种防护层及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或配件。

⑤ 保温、隔热工程:将被覆盖的保温层和隔热层。

⑥ 防水工程:将被土、水砌体或其他结构所覆盖的防水部位及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

⑦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各种暗装、埋地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⑧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及敷设在地下、墙内、混凝土内、顶棚内的照明、动力、弱电信号、高低压电缆和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的预埋件、吊钩、线路在经过建筑物的伸缩及沉降处的补偿装置等。

⑨ 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暗装和保温的管道、阀门、设备等。

⑩ 电梯安装工程:曳引机基础、导轨支架、承重梁、电气盘柜基础等。电气装置部分隐检内容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相同。

2.验收程序:

① 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员)组织班组按施工图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单位工程负责人栏中签章。

② 自验合格后,专职质量员进行复验,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部门栏中签章,重要结构部位技术质量部参加复验。

③ 请业主代表、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复验,业主代表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设(设计)单位栏中签章。基槽验收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复验,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