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制度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征求顾客对工程质量进取和对合同实施情况的意见,处理好双方配合协调工作。通过工程部、建设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三级的自查,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和验证效果。

2、竣工交付时,听取顾客及其代表(包括设计)的意见,对不满意的项目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确保公司工程部最终验证通过才予以交付。

3、工程交付时应向顾客递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卡)和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单。

4、工程交付后根据合同要求和国家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保修期内为顾客负责保修,并按(2000)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办理。

5、公司工程部每年年初制订交工工程回访服务计划,工程公司按计划对交工工程进行回访服务,作好记录,并上报公司工程部。回访时间一般在工程交付后一年内(经过一个冬、雨季和采暖、供冷期)进行一次回访。

培训上岗制度

1、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力量和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两种方式对所有从事与公司管理体系相关的员工进行培训。

2、关键管理岗位(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计量员、机管员、资料员等)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架子工、机操工等)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4、因工作要求的提高而要求培训的岗位也需安排培训。

5、上岗前必需先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按国家规定分三级进行,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同时讲解一些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教育和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