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应遵循配电所内设置总配电屏,室外设置总配电箱,最后由开关箱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类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原则。
a、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和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作防腐处理;
b、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安置在变压器电源附近,二级配电箱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关箱与分配电箱距离不宜超过30米,开关箱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得在于3米;
c、由专用接线箱将电源送至各施工楼层,用电设备必须由末及开关箱控制;。
d、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米;
e、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固定在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内;
f、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g、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
h、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i、配电盘的金属构架铁盘面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箱体外型尺寸应保证安装接线维修操作和保障电器之间的安全距离;
j、施工现场开关箱与配电箱的箱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部分都应与箱体作可靠的电气联接,关有保护接零螺栓;
k、施工现场配电箱挂墙时,底口距地面为1.2米;
l移动式配电箱内的电器的进出线孔应加护套,进出线必需采用绝缘电缆;
m、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做到“一机、一阐、一漏、一箱”;
n、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道路,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a、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产品;
b、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路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c、开关箱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电设备与电源实现隔离;
d、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e、配电盘上装有计量仪器表互感器时,二次侧的导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²的铜芯绝缘导线;
f、配电盘后面的配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g、导线穿过铁盘面时,需装橡皮护圈;
h、盘上安装安装的各种刀闸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i、装于明盘的电器应有外壳保护,带电部分不应外露;
j、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k、配电盘的电源指示灯,其电源应接至总开关的电源侧;
l、接零系统中的零线,应在引入线处及末端配电盘处做好重复接地;
m、零母线在配电盘应用零线端子板分路,零线端子板上分支路排到位置,应于熔断器相适应;
n、配电盘上所有电器下方均应安装“卡片框”,其中标明名称分路标记额定电源等.并在盘门的里面粘贴接线系统图,以便于维修及管理;
o、配电盘的母线应涂有黄、绿、红等分相标记;
p. 开关电器的电流额定值应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电值相适应;。
q、施工现场配电箱门应上配锁,能关闭严密并能满足一定的防护等级要求,必须配备防雨罩和防尘封板;
r、配电箱与开关箱上应表明其用途名称,并做好各分路标记及分路额定电流值,盘内应粘接线系统图;
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t、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