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室内给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给水横管宜有0.002-0.005的坡度。坡度的正负偏差不应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三分之一。
室内生活污水管道的坡度,当管径为50mm时不应小于0.025;为75mm时不应小于0.015;为100mm时不应小于0.012;为125mm时不应小于0.010;为150mm时不应小于0.007;为200mm时不应小于0.005。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坡度不得小于0.005。
62 室内给排水的镀锌碳素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丝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出部分和埋地部分应做防腐处理。连接
应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接口处无外露油麻。镀锌碳素钢管不得有焊接口。
室内给排水的镀锌碳素钢管,当管径大于100mm时,可用法兰连接,若用于生活饮用水,应二次镀锌。
63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待符合下列规定:
(l)在立管上应每两层设置1个检查口,但在最低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可仅在底层设置检查口。
(2)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应设置清扫口。
(3)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表63-1规定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对硬聚氯乙烯管,其清扫口或检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时应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距地面直为1m。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主管尚应在最高
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置检查口。
(2)立管宜每六层设1个检查口。
(3)在水流转角小于135°的横干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
(4)公共建筑物内,在连接4个及其以上的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5)横管、排出管直线距离大于表63-2的规定值时,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横管在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 表63-2
管径(mm) |
50 |
75 |
90 |
110 |
125 |
160 |
距离(m) |
10 |
12 |
12 |
15 |
20 |
20 |
64 伸顶通气管高出屋面(含隔热层)不得小于0.3m,且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经常有人活动的屋面上,通气管伸出屋面不得小
平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65 硬聚氯乙烯管道应由设计单位根据环境温度变化和管道布置位置确定是否设置伸缩节。当管道设置伸缩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当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污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当层高大于4m时,其数量由设计计算确定。
(2)污水横支管、横干管、器具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和汇合通气管上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之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4m。
(3)伸缩节设置位置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如图65-1中的(a)、(c)。
②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且排水支管在楼板之上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如图65-l中的(b)。
③立管穿越楼层处为不固定支承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或之下,如图65—1中的(e)、(f)。
④立管上无排水支管接入时,伸缩节可按伸缩节设计间距置于
楼层任何部位,如图65-1中的(d)、(g)。
⑤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上游端。
⑤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承时,伸缩节不得固定;伸缩节固定支承时,立管穿越楼层处不得固定。
⑦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⑧埋地或理设于墙体、混凝土柱体内的管道不应设置伸缩节。
66 承插排水硬聚氯乙烯管的接口应用胶粘剂粘牢。胶粘剂涂刷应先涂管件承口内侧,后涂管材插口外侧口,插口涂刷应为管端至插入深度标记范围内。胶粘剂涂剧应迅速、均匀、适量,不得漏涂。
6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其位置应正确,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埋设固定应平整、牢固,滑动支架应灵活,排列应整齐。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6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表68-l的规定。
硬聚氯乙烯管道支承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
于1.2m;管径大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横管直线管段支
承件间距宜符合表68-2的规定。
横管直线管段支承件的间距 表68—2
管径(mm) |
40 |
50 |
75 |
90 |
110 |
125 |
160 |
间距(m) |
0.40 |
0.50 |
0.75 |
0.90 |
1.10 |
1.25 |
1.60 |
69 给水及热水供应立管管卡安装,当层高小于或等于5m时,每层须安装一个;层高大于5 m时,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距地面高度为1.5-1.8 m。2个以上管卡可匀称安装。
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得大于2m,立管不得大于3m。层高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
70 管卡和支架嵌入墙内的铁件需开脚,并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严禁用木楔填塞。
卫生器具的安装,宜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固定,如用木螺丝固定,预埋木砖须作防腐处理,并应凹过净墙面10mrn。
卫生器具支、托架的安装须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应紧密。
71 排水管道的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也可采用顺水三通。立管与
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2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72 架空式污水盆的安装高度应为800mm,落地式污水池的安装高度应为500mm。
底层洗涤池存水弯必须明装。
73 坐式大便器低水箱与角式截止阀连接,应用钢管。蹲式大使器不应用普通阀门直接冲洗。
74 浴盆安装前,浴盆底面应有坡向地漏的坡面。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及出水孔。
75 前落水型蹲式大便器,其污水管口离墙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660mm。
76 明装在室内的分户水表,表外壳距墙表由不得大于30mm,表前后直线管段长度大于300mm时,其超出管段应偎弯沿墙敷设。
77 室内消火栓,栓口应朝外,且不应与门框相碰,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1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
78 冷热水管,当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面,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在卫生器具上安装热水龙头时,热水龙头安装在左侧。
79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无渗漏。排水栓宜低于盆、槽底表面2mm,地漏宜低于地表面5mm。
80 屋面给水管道的保温材料品种,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保护层的做法,对采用铁皮做保护层者,纵缝搭口应朝下,铁皮的搭接长度为30mm,要求圆弧均匀,表面平整;对采用石棉水泥或麻刀石灰做保护层者,其厚度不小于10mm,要求圆弧均匀,表面光滑。
81 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号线应留有余量。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尚应符合设计规定。
82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弯曲半径,明配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
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83 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或防液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
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84 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l)采用螺栓连接时,管端螺栓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二分之一;连接后,其螺栓宜外露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直为省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5)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跨接接地线直径不得小于6mm),或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6)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85 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l)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3)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5)盒(箱)应机械开孔,不得采用电焊或气焊开孔。
86 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于地下或混凝土中。
(2)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3)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4)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 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直为300mm。
(5)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6)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87 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塑料管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2)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
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n。
在建筑物顶棚内,除设计注明,可用塑料管取代钢管作电线管外,应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规定.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88 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截面为 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蕊线和单股铝蕊线可直接与设
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蕊线的线蕊应先拧紧搪锡或
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3)多股铝蕊线和截面大于2.5mm的多股铜蕊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89 瓷夹、瓷柱、瓷瓶、塑料护套线的槽板配线在穿过墙壁或隔墙时,应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护管保护;当穿过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与楼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in,但在装设开关的位置,可与开关高度相同。
入户线在进墙的一段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弯头,且导线应弯成滴水弧状方可引入室内。
在顶棚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90 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相线与零钱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导线,其颜色选择应统一;保护地线(PE线)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宜采用淡蓝色绝缘导线。
91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将管口密封。
92 塑料护套线不应直接敷设在抹灰层、吊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内。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应明配塑料护套线。
塑料护套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3倍;弯曲处护套和线蕊
绝缘层应完整无损伤。
塑料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明配的塑料护套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平直,并不应松弛、扭绞和曲折。
(2)应采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应均匀;其距离直为150-200 mm。
(3)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盒(箱)、设备或器具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导线,线卡距中端、转弯中点、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50-100mm。
93 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具有明显的标志。
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在干燥无尘的场所,采用的木制配电箱(板)应经阻燃处理。
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时,照明配电箱(板)四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腐漆。
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直为1.5 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 m。
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钱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钱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照明配电箱9板)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的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照明配电箱(板)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94 螺口灯头的接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钱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作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1kg时,应增设吊链。
95 嵌人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
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对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96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它为0.15-0.20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干l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相钱应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
室外应采用防水瓷质拉线开关,并加防雨罩。
97 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l)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 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2)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lmm。
(3)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4)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必须采用防意外触电安全型插座。
暗装的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98 插座的接钱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钱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钱相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3)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4)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99 吊扇挂钩应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应小于吊扇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8mm。
吊扇悬挂销钉应装设防振橡胶垫;销钉的防松装置应齐全、可靠。
吊扇扇叶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5m。
100 避雷针(带)及其引下线以及接地装置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均应用镀锌制品,焊接处应作防腐处理。
避雷带及其避雷针(带)的引下线支持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直为1.5-2m,转弯部分宜为0.3-0.5 m。支持件应采用螺栓卡接,不应采用焊接固定。
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孤状代替。
避雷针(带)及引下线,在敷设前应先矫正,避雷针端应磨成尖端,避雷带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转角处应弯成圆弧形。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备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 m处设置断线卡,断线卡应加保护措施。
接地线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其焊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焊);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超过30m高的建筑物,30m及以上每隔一层围绕建筑物外廊的墙内应做均压环,并与引下线焊接。
30m以上外露金属门窗及金属构筑物必须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屋面彩灯的配管连接,应跨焊φ6mm接地线,要求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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