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从每个班组、每道工序抓起,切实依照质量验收检查“三检制”执行。对成品、半成品制作,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层层把关,步步落实,以合格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来保证整个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自检: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自检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班组进行整改,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质量“三检制”检查验收记录》,专业工长检查后,报质量员验收。
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专业工长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记录。
专业检: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项目质量员对各班组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违反施工程序及不符合规范、施工技术交底要求的施工工序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每一检验批一次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二次验收不合格罚款处理。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一律彻底返工或停工整顿。工长督促上道工序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由质量员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并认可相关资料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所有隐蔽工程,由主管工长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检员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并认可相关资料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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