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申请书》及备案资料——受理——审核——报批——发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4、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9、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档案初检合格证(复印件)。
11、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2、其它内容(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附加资料:
1、竣工工程劳保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2、规划部门审批的详规图纸(原件)。
3、装修合同、电梯合同、智能建筑合同、通风和空调合同(原
件)。
4、房屋测绘部门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原件)。
5、预缴监督费收据(复印件)。
注:①序号5、6、7、8、9、10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②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且字迹、印章清晰,加盖经办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经办时间、经办人和原件存放处。
③ 附加资料2、3、4审查后退回建设单位。
④住宅工程填报《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每个单位工程各一份。
四、承诺时限
备案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受理竣工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咨询电话:8364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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