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土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主要验收内容及资料填写方法如下:

主控项目:

1、地基承载力,由设计提出要求,在施工结束,一定时间后进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检验。其检验方法可选用标贯、静力触探及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承载力检验等方法。

按设计指定方法检验。其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m2以上,每100m2抽查1点;3000m2以上,每300m2抽查1点:独立柱每柱1点,基槽每20延长米1点。

2、消石灰与土的体积配合比,宜为2:83:7。土料、石灰或水泥材料质量、配合比用体积比拌和均匀,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必要时检查材料试验报告。

3、当桩孔内用灰土或素土分层回填、分层夯实时,桩体内的平均压实系数均不应小于0.96。首先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搭接的长度、夯实时的加水量、夯实遍数。

按规定检测压实系数,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石灰粒径。≤5mm,检查筛子及实施情况。

2、土料有机质含量。≤5%,检查焙烧试验报告。

3、土颗粒粒径。≤15mm,检查筛子及实施情况。

4、含水量。±2%,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观察检查现场和检查烘干报告。

5、分层厚度偏差。±50mm,与设计要求比较。用水准仪检查。

施工前检查土料、石灰(水灰)材质、配合比及拌和均匀。施工中检查分层铺设厚度、分段施工上下层搭接长度、加水量、夯压遍数及压实系数。施工结束后检查地基承载力。检查后形成施工记录或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和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