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材料包含内容
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7、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8、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质量检验记录
9、建筑装饰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0、建筑装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屋面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10.2 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下面几个质量验收层次:
1.10.3(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相当于过去的检验评定表。表中“主控项目”基本上包括了旧标准中“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的内容;“一般项目”则以旧标准中“允许偏差项目”为主要内容。其合格指标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具体给出。
⑴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单位的全称。
⑵项目经理应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分包项目亦同样)。不用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⑶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目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
⑷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企业必须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来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填表时只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即可。它是指导企业具体操作的,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呼应的。
(5)检验批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统一为9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6位数字均印在表上,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为:前边两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01,主体结构02,建筑装修03,屋面04,给水排水05,电气06,智能建筑07,通风与空调08,电梯09,第3、4个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其顺序号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注:目前统一验收规范还没有把建筑节能分部加入到其中)。第7、8、9位数字是检验批的数量
需注意的是: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几个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要在同一个表上编几个分部工程及相应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砖砌体分项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有些分项工程,在验收时也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2个检验批来验收。
“验收规范”是有关各方实施监督验收的依据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目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测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O”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其圈住。
首先承建单位必须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
1.10.4(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⑵检查混凝土和砂浆试件强度到龄期后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1.10.5(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程序
⑴施工单位将检查评定合格的表填写好,由项目经理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⑵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勘探(地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部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2、表名及表头
⑴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填写要具体,如“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部分等,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
⑵表头:
①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前面表格一致。
②重要的、要做中间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由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3、验收内容
⑴分部工程
①第一栏按分项工程施工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②第二栏填各分项工程的实际检验批数量。
③第三栏填上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结果,符合要求的打“√”,否则打“×”。全部合格方能提交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④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
⑵质量控制资料
①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G.0.1—2)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
②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即可通过。全部项目通过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
③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
⑶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①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0.1—3)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核查和抽查项目。
②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签字是否完整。每个项目都合格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
③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
④如评价观感质量差的项目,能修理的尽量修理,确难修理时,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表上注明,然后将验收评价结论填写在分部(子分部)观感质量验收意见栏内。
4、验收单位签字认可。
按列表参与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应亲自签名,以表示负责,以便追查责任质量。
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部分(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部分(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也必须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
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
填写式样见附表D,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注意事项
⑴新规范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了若干个子分部,这是过去没有的。
⑵分部验收先要做好下面三个检查:①质量控制资料、②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③观感质量。
1.10.6(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附录G 表G.0.1—1、2、3、4)
1、表名及表头
⑴表名: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填写要具体,写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单位或子单位。
⑵表头: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前面表格一致。
③,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内填写项数,结论栏内签注“同意验收”。
④如果返工处理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⑷观感质量验收
③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综合验收是指在前面几项内容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的验收,即按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记录表进行验收。
①由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别核查验收有关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现场观感检查。
②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
③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的各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可填写“通过验收”。
3、验收单位签名
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名,以示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验收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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