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4.7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