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纪律管理

1、每天上下班时间各班组长到门卫处签到,不得请人代签;每发现一次按照200元进行处罚。

2、各班组长每天离开工地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返回;否则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3、每次开会,各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迟到者罚100元/次;不参加者罚1000元/次。

4、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到门卫处签到,不得代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不能及时签字者,打电话到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每次处罚20元。

5、管理人员离开工地必须向工地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工地;否则每次处罚50元。

6、管理人员及时参加项目召开的会议,迟到者罚款20元/次,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