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的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不服从指挥者处罚50元/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视情处以500 -10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50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对及时上报者予以200—500元的奖励。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举报者予以100—200元的奖励。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以及一切自制电器,否则,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对举报者予以50--100元的奖励。

5、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对举报者予以50元的奖励。

6、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对举报者予以100元的奖励。

7、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一切后果自负;对举报者予以相同金额的奖励。

8、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造成材料浪费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举报者予以50—200元的奖励。

9、破坏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300元,情节恶劣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对举报者予以50—100元的奖励。

10、非机械操作人员,禁止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对举报者予以100—300元的奖励。

11、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5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对举报者予以50元的奖励。

12、严禁在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50-1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对举报人予以50元的奖励。

13、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50-100元,大便每次罚款50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对小便举报者奖励50元,大便举报者奖励500元。

14、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15、对工地完成的成品、半成品、材料破坏者承担相应产品所有的费用,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对举报者予以200元及以上的奖励。

16、严禁在工地发生偷盗行为,偷一罚十;禁止在工地发生卖淫嫖娼行为;违者处以1000元及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自负。对举报者予以500元及以上的奖励。

17、工地人员外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本工地无关,均由当事人承担。

18、对工地举报者予以打击报复的加重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