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6.0.1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 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6.0.2 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 含量检测报告;

            2 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告;

            3 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5 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6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外)。

        6.0.3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0.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表6.0.4 的规定;

        6.0.5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采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要求。
        6.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氡的检测,所选用方法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10 Bq/m3。
        6.0.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18204.26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6.0.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也可采用简易取样仪器检测方法,甲醛简易取样仪器检测方法应定期进行校准,测量结果在0.01 mg/m3~0.60mg/m3 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20%。当发生争议时,应以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 18204.26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6.0.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6.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氨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18204.25 中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6.0.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6.0.1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 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 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 间。
        6.0.1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表6.0.14设置:

        6.0.15 当房间内有2 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6.0.16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m~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6.0.1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6.0.1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 以后进行。
        6.0.19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6.0.4表的规定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0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的工程,可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量应增加1 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1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