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记录主要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楼层放线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
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标准轴线桩等)。
建筑物位置线: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来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做出平面控制网并绘制成图。
标准水准点:标准水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来作为引入拟建建筑物标高的水准点,一般为2-3点,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测定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定位抄测示意图”栏填写要求:
(1)应将建筑物位置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及指北针方向、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适当比例绘制在此栏内;
(2)坐标、高程依据要标注引出位置,并标出它与建筑物的关系;
(3)特殊情况下,可不按比例,但要标出主要轴线尺寸。同时并注明±0.000绝对高程。“抄测结果”栏内必须填写实测偏差值和偏差方向。
2、 地基验槽记录
基槽(坑)开挖后,都要进行地基验槽,主要检查基槽平面位置(槽底长度、宽度、中心轴线编移)、标高、土质情况、边坡坡度、积水等情况。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d为桩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地基验槽记录
必须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3、楼层放线记录
每层必须填写楼层放线记录,“放线简图”栏应标明楼层外轮廓线、楼层重要控制轴线、尺寸、所在楼层相对高程及指北针方向等,同时要标明复测偏差值及偏差方向。
4、沉降观测
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项目,都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并进行沉降观测填写沉降观测记录。沉降观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对于丙类设计等级的建筑物,如果不需要进行沉降验算,可以不做沉降观测,但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专门的设计说明。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1)荷载变化期间,沉降观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层建筑施工期间每增加1-2层、构筑物每增加10
沉降观测资料包括沉降观测记录、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的位置图、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与地基荷载与连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及沉降量分布曲线图、计算出的建筑物的平均沉降量及相对倾斜值、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和构造图及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
5、 建筑物垂直度观测记录
高层建筑的垂直度包括全高垂直度、层间垂直度和电梯井垂直度等,是反映高层建筑主体施工质量、结构安全性和电梯安装的重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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