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使用与钢管管径相配合的、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可锻铸铁扣件。
2)技术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或其它影响使用的铸铁缺陷;并应将影响外观质量的粘砂、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
(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应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
(4)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不小于
(5)当扣件紧夹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
(6)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3)扣件外观质量的检验要求
插表 4扣件质量要求
项次 |
检查项目 |
要 求 |
|
新扣件 |
1 |
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 |
必须具备 |
2 |
表面质量及性能 |
应符合技术要求(2)~(7)的规定 |
|
3 |
螺 栓 |
不得滑丝 |
|
旧扣件 |
4 |
同新扣件的项次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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