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4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也就是说,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已经非常明确了,按规范执行。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6.2.7条(非强条):。。。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综合上述两本规范要求,国标与行业标准,强条与非强条,对比下来,应执行国标的强条,即趋于严格的条款。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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