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黑榜公示申报程序
(一)红榜申报程序
1、确定对象。在日常管理和通过各种检查发现的文明施工方面比较突出的建筑工地,可以确定是否为公示的对象。
2、申报手续,对象确定后,由分管辖区科室市管员负责填写红榜申报表格,交由所在科科长签署意见,然后提交站办公会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后,再由站逐级呈报,直至上榜公示。
(二)黑榜申报程序
1、确定对象。在日常管理、各种检查发现和市民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有不良文明施工行为的建筑工地,由辖区分管科室市管员负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凡在限期整改期限内仍不整改到位的工地,可确定是否为公示的对象。
2、申报手续。对象确定后,由分管辖区科室市管员负责做调查笔录,现场拍照等调查取证手续,同时向工程三方责任主体单位下达《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示告知书》,并填写申报表格交由所在科科长签署意见,然后提交站办公会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后,再由站逐级呈报,直至公示。
二、红黑榜撤销申报程序
(一)红榜撤销申报程序
1、工地在被红榜公示后,如检查发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查实,有不良文明施工行为对周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确定为撤销对象。
2、对撤销对象确定后,由分管辖区科室市管员填写申报表,交由所在科室科长签署意见,然后提交站办公会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后,再由站逐级呈报,直至撤销公示。
(二)黑榜撤销申报程序
1、凡被黑榜公示需要撤销的单位,须由本单位提出整改报告和撤销申请报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所在辖区分管科室。
2、所在辖区分管科室市管员在受理被公示单位的整改报告和撤销申请后,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对被公示的施工现场进行复核勘验。
3、对经复核勘验达标的,由辖区分管科室市管员写出整改情况和复核意见及建议,交站办公会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后,由站逐级呈报,直至撤销公示。
(区管工程项目可参照此程序办理)。
来源网站:http://www.whdxhjs.gov.cn/manage/news/news.aspx?id=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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