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各区墙改节能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将生产能耗高、毁损土地、污染大气、破坏植被的烧结页岩砖,烧结粉煤灰砖,烧结淤泥砖(全部以江、河、湖泊整治清理的淤泥为原材料的除外)不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