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报告;
7、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注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各检验批验收记录;
1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二、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1、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砌块及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6、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7、施工记录;
8、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9、其他资料。
三、钢结构工程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所需要的资料
1、原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厂家提供);
2、原材料、产品进场检验规格、尺寸、表面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复试报告(根根规范要求);
3、焊接材料产品说明书、焊接工艺文件及烘焙记录;
4、焊工合格证书及施焊范围;
5、焊缝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检测报告、记录;
6、连接节点检查记录;
7、允许偏差检查的主控项目,其偏差值应在规范的范围内,存在不合格的应返工;检查的一般项目,其偏差值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20%以下的偏差值不应大于1.2倍的偏差限值,否则判为不合格,应返工处理;
8、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9、钢结构工程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10、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的检查记录;
13、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不合格项的处理及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6、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四、木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1、方木、原木、胶合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2、方木、原木、胶合木进场材质检验记录(对照表
3、各项木材含水率测定报告;
4、胶缝完整性、胶缝脱胶试验报告;
5、胶缝抗剪强度试验报告;
6、层板接长指接弯曲强度试验报告;
7、圈钉弯曲试验报告;
8、胶合材弯曲试验报告;
9、防护剂最低保持量及透入度测试报告;
10、木结构防火措施检查记录;
11、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12、木结构施工方案;
13、分项技术交底;
1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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