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报建、报监手续不完善。
    ⑴从施工日志、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及质量认定证书的签发日期,可以发现一些工程是先开工后领施工许可证,或者先施工后报监。违反《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
    ⑵二次装修无报监,无总体消防验收。
2、违规、违章工程不能申报
    ⑴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重违规,受到市建委的通报批评,也申报优良,结果被取消。
    ⑵某工程违章加建,虽然已处理,但亦被取消申报资格。
3,各承包单位(包括勘测、设计、监理、桩基检测、幕墙施工等)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市建委注册。
    ⑴某幕墙公司有施工资质但无幕墙设计资质,设计图无效。
    ⑵某桩基检测单位有抽芯检测资质,但无应力波检测资质,所出的应力波检测报告无效。桩基检测不合格的应有桩基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以免影响后序施工。
4、 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注:在工程中标后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投标时所用的施工图纸,然后在业主领取图纸时应进行核对,避免投标和施工二套图的现象,以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设计变更无设计人、审核人签字,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的认可。
6、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混乱,分包工程无分包合同,特别是玻璃幕墙、消防、电梯等,是否甲方违法分包?
7、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等,施工面积、层数不相符,出现几个数字,不知那个为准,隐含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