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结构分部各分项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全部施工完成,并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质量保证资料,参建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经审查齐全,符合要求(资料应提前五天报监督科审查)。
3、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必须全数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
4、现浇砼构件钢筋保护层检测合格(若需处理应有设计验算核定单或处理意见且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装饰装修阶段安全评价合格。
6、门窗框必须全数按设计、规范标准安装到位。
7、不同材质交接处和抹灰层厚度≥35mm时,防止墙面开裂的措施必须全部设置到位(增设钢丝网,每边宽度≥100mm)。
8、接线盒内的锁口套圈必须全部设置到位。
9、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除门洞外,必须全部设置高度≥120mm、宽度同墙宽的C20砼翻边。
10、楼板(每间)厚度必须全部测量完成,并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形成签字齐全的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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