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国办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3月2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提高新开工项目的参保率,目前全国平均参保率为94.96%;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2月,国办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到: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3月2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提高新开工项目的参保率,目前全国平均参保率为94.96%;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评论一下吧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