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术语

房产折旧

指房产在使用时间内损耗的价值,称房产折旧。计算时通常采用直减法(使用年限法,定额折旧法),将房产应提取的数额,按使用年限分配。其公式如下:房产每年折旧额=[房产原值(计价时的净值)残余价值+清理费用]/房产预计使用年限(尚能使用年限)

房屋耐用年限

通常指房屋能按其设计功能正常使用的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房屋修缮

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

房屋完好率

是指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与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之比。计算公式:房屋完好率= (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100%

   

是指危险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房屋建筑总面积之比。计算公式:危房率=危险房屋建筑面积÷总的房屋建筑面积×100%

翻修工程

是指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大修工程

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中修工程

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屋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小修工程

是指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综合维修工程

是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房屋修缮投资

是指对房屋进行各项修缮的投资。

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共用部位

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维修基金额

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额。

共用设施设备

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商品房维修基金

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的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改房维修基金

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简称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的规定,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简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