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04-22)的规定,工程验收时,应提供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是混凝土工程在施工活动情况和技术交底工作量等的综合记录,是混凝土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资料之一。
(一)混凝土施工记录的内容有:
1、日期、天气、气温。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部位
3、技术交底内容。
4、施工班组及岗位分工。
5、重要工程部位的技术交底
6、质量、安全、设备情况。
7、变更及施工方法或遇雨等状况采取措施的记录。
8、混凝土标号、掺附加剂,高、低温措施养护方法等。
(二)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的要求
1、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应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混凝土工长在混凝土工程施工期内逐日记载(每天填写1份),要求记录的内容必须连续和完整。
2、混凝土的浇捣数量和部位,应按每天实际施工的结果如实填写。施工中抽查混凝土坍落度的次数和具体情况等应如实记录;应注明试块28天强度。
3、混凝土试块编号应与混凝土试验报告送样单的编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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