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是指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下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得出试验结论的资料统称。
检验试验包括各类专用施工试验记录,如有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它特殊工艺时,使用通用施工试验记录。检验试验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分部位、分系统进行。给排水、消防、空调水管道均应按管道施工试验记录进行试验和记录。
1、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表)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表是在专用施工试验记录不适用的情况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其他特殊工艺时,对施工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进行的记录。如风机盘管单体通电试验可采用此表。风机盘管机组安装前,需进行单机三速运转试验,风机盘管机组全数到场后,逐台进行临时通电试验,通电后观察2分钟,看风机部位是否有阻滞与卡碰等现象。
2、 建筑与结构工程
(1)、土工击实试验:回填土施工前应对填料作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率、最大干密度,并依据设计压实系数计算出控制指标(控制干密度),并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对于回填土应按规范要求分段、分层取样进行回填土试验,试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现场砼标养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检查混凝土质量应做抗压强度试验。当有特殊要求时,还需做抗冻、抗渗等试验混凝土抗渗试验: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留置检验抗渗性能的试块,留置原则可依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对连续浇筑500立方应留一组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普通混凝土强度试验的试件留置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混凝土试件强度检验评定方法:①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分批进行评定,以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标准试件的全部强度代表值,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87)进行检验评定。
②标准养护试件与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分别进行评定。
注意事项:①混凝土试件强度以28d龄期为准,超龄期为不合格。
②当试件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超过设计强度两个等级以上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母体部位进行回弹或抽芯检测,回弹和抽芯试压结果附在原报告后。
③构件混凝土数量少的亦要留试件,如圈梁、压顶、后浇带等。
④同一单位工程的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应按桩、地基基础和主体分别汇总。
(3)、现场砼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目的是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混凝土强度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结构实体检验的具体要求有:
①、范围:主要是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
②、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
③、实施:工程开工时应编制实体检验方案(方案中具体应将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等效养护龄期、检验方式方法、试验室的资质条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范围、取样部位数量、偏差、判定方法等明确),方案必须由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检验的试验室必须具备资质。
④、确定同条件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部位(方案中已明确);
⑤、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
⑥、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试件,其留置组数应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⑦、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备,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⑧、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8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乘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4)、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①确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部位;
②梁、板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悬挑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③对选定的梁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板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进行检验,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1点;
④允许偏差:梁+10mm,-7mm;板:+8mm,-5mm;
⑤验收: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合格,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低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两次抽样总和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判定合格。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5)、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
①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1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②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的砂浆,每台搅拌机、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为一取样单位,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1组试块)。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③建筑地面与楼面按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一组,当每层建筑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m2时,每增1000m2各增做一组试件。不足1000m2按1000m2计算。
④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砂浆试块试压后,应将砂浆试块试压报告按施工部位及时间顺序编号,及时登记在砂浆试块试压报告目录表中,结构验前,按单位工程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为同一验收批,参加评定的必须是标养28天试块强度,工程中所用各品种、各强度等级的砂浆强度都应分别进行统计评定,并填写〈〈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砂浆试块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1)f2,m≥f2;
(2)f2,min≥0.75f2
f2,m: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组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f2,min: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mPa)。
(6)、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凡地下室、屋面、厨房、厕所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有试水检查记录。地下室从里做满水7天试验,而且每天要填写检查记录;屋面、厨房、厕所等一般做蓄水试验,蓄水最低线水位不得低于20mm,而且要浸泡24小时后撤水;不便做试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的考验,并做好观察记录。试水检查记录要画简图,并说明试水方法,试水结论要明确。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幕墙各项检测(除防雷接地测试外)和试验必须在开工前进行,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后,才可施工。幕墙检测主要内容:
①“三性”试验: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根据湖北省鄂建文[2001]324号规定:所有建筑幕墙工程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点式幕墙与全玻璃幕墙200平米)或高度25米以上均应进行三性检测,高度超过60米时应进行平面内变形性能试验检测,且应在工程安装施工之前进行),如果设计有要求,还需增加保温性能、隔声性能、耐撞击性能检测。
②相溶性试验:幕墙面积超过100m2或距地面10m以上安装玻璃时,应将所用的结构胶、双面胶,泡沫棒,铝材,玻璃和相关材料送至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做相溶性试验和粘贴性能检测。
③膨胀螺栓抗拔试验:幕墙工程应以预埋件为主,尽量避免使用膨胀螺栓,如不得已使用,则设计单位应通过验算确定抗拔力,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抗拔力试验。
④防雷接地电阻测试:为预防侧击雷的打击,幕墙的金属构架必须做防雷接地,其接地电阻应达到设计要求。
(2)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采用检测仪进行拉拔检验,符合以下两项指标时可定为合格:
①、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②、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3、支护与桩基工程
(1)、锚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有抗拔力试验报告。
(2)、地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承载力检验,有承载力检验报告。
(3)、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成桩质量(结构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两部分,一般应先进行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结构完整性检测常用的方法有:①.应力波反射法②高应变动力试验③.超声波透射法;承载力常用的检测方法:①.静载试验②高应变动力试验③.钻孔抽芯法
完整性检测:对设计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20%,且不少于10根。对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的桩,检查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少于1根。
承载力检测:对设计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且不少于3根。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根。其他桩应用高应变动力检测。对地质条件、桩型,成桩机具和工艺相同、同一单位施工的桩基。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5根。
4、钢结构工程
(1)、高强螺栓连接应有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2)、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做缺陷检验,由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出具超声波、射线探伤报告。
(3)、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其焊(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灌水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包括开式水箱、卫生器具、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暗装、直埋或有隔热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时行隐蔽前,均应进行灌水试验,并做记录。
(2)、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阀门、密闭箱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等应有单项强度试验记录。系统完毕后应进行系统强度试压并做记录。燃气管道、设备和附件以及设计和规范有要求的管道及设备应做好严密性试验。
(3)、管道通水试验:给水、消防、卫生器具及排水系统应有系统的通水试验记录。
(4)、管道吹(冲)洗试验:给水、采暖、消防管道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应在使用前做冲洗试验;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按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做吹洗试验。
(5)、室内排水管通球试验:排水干、立管应按系统有关规定进行100%通球试验,并作记录。
(6)、伸缩器安装:各类伸缩器安装时应按要求进行伸缩器安装记录,内容包括计算数据、预拉伸、实测值记录及安装情况检查。
6、 建筑电气工程
(1)、电气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主要包括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并进行记录。
(2)、电气绝缘电阻测试: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它必须摇测绝缘电阻的测试并进行记录,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评定前和单位工程竣工评定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时行测试,不得有遗漏。
(3)、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进行电气器具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正确、电气器具开关状态正常等,通电安全检查应全数检查。
(4)、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建筑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高压电气装置及其保护系统(如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柜、高压电机等),发电机组、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电机及电加热设备、各种音响讯号、监视系统,楼宇自控综合布线、消防、共用天线、电视、计算机系统等等。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应符合有关规定。每个单位工程的建筑电气各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记录必须按系统收集齐全。
(5)、综合布线测试:主要是对综合布线系统时行传输性能测试,内容包括线缆长度、衰减、串扰等数据。
(6)、光纤损耗测试、视频系统末端测试等。
7、 通风与空调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试验主要有: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风管漏风检测;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管网风量平衡;通风系统试运行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
8、电梯
电梯安装完成后,对电梯主要功能、安全装置、整机功能、层门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对负荷运行、平层准确度、噪声进行试验和测试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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