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跑着办《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发现有一些莫名其表的单位冒出来了。武汉市墙改办、武汉市节能办公室,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跟质监站、安监站在一个办公楼上,网上一查,原来都是建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建委把自己管理建筑行业的只能划分为各个事业单位,有他们来具体进行建筑行业管理。现在列出这些下属单位网站地址,以及部分单位的简介学习一下吧。
那政府部门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功能是什么呢: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03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市建委的工作职能,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一是明确市建委的计划职能。市建委作为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重大城建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科学论证和审定,制定、审核、下达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二是突出市建委的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检查监督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市建委在城市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一、武汉市建委下属单位及网站地址
二、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1、管理站网站:http://www.whhnt.gov.cn
2、简介:1996年经市编委(武编[1996]119号文)、市建委(武城人字[1997]004号文)批准成立了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正处级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5人。法人代表:张晓秋。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1997]7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步伐报告的通知》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1998]14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四部文件商改发[2003]341号《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和武建[2005]222号《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商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受市建委委托,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全面负责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质量监督、市场执法检查、生产企业资质审验、行业宏观调控、混凝土原材料备案及相关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并负责指导武汉混凝土协会等工作。目前本站设有市场管理科(含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交易服务分中心)、质量监督科、综合业务科、办公室及混凝土质量检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计有48人。经费自收自支,经省、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我站收费项目有:1、商品混凝土保证金(工程主体完工后,连本带息均要返退);2、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监督费(行政事业性收费);3、商品混凝土交易服务费(服务性收费);4、商品混凝土合同履约服务费(服务性收费,由武汉混凝土协会收取)。
几年来,我站在市政府、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站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员工以高昂的热情,振奋的精神,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投身于我市城市建设,使我市商品混凝土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商品混凝土市场逐步扩大,从近城区拓展到两个开发区,从开发区拓展到东西湖、江夏庙山开发区、黄陂盘龙城开发区等远城区;二是商品混凝土从建筑工程拓展到市政、防洪工程等整个建设领域;三是商品混凝土使用总量及使用含量逐年递增,2005年,全市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总量556万立方米,比去年386万立方米增加了170万立方米,增长率为44%。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为95.5%,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为66%,分别达到工作目标值以上5.5个和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今年的市政府一级工作目标任务。2003年,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使用总量列第八位,2005年,预计在第五、第六位。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市建委评为“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江汉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四是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监控,近几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为武汉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志性建筑(如世贸大厦、泰合广场、佳丽广场、国贸大厦、龙王庙防水工程等)优质、高速、高效地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城市环境保护、资源的再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6、加快商品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步伐,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完成“武汉市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研究”科研课题,用科学的方法、手段指导全市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选准突破口,避免决策失误;二是初步建立我市商品砂浆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试点产品的技术储备,初步建立商品砂浆生产市场;三是前期准备工作完毕后,年内力争在有条件的项目开展部分商品砂浆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拓展商品砂浆使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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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网站:www.whqgjn.com
2、简介: 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正处级事业单位),于1996年12月30日经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委 [1996]118 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与此同时,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武汉市化学建材推广应用办公室一并挂靠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形成“三块牌子”一套班子,隶属市建委领导。正式编制工作人员15人,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0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在职人员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 人,高级工程师 4 人(其中享受武汉市人民政府专家津贴 3 人),工程师 4 人,经济师 2 人,助理会计师 1 人。办内设“三科一室一中心”,即办公室、监督管理科、技术质量科、发展应用科、建筑节能检测中心。
武汉市墙改办的服务宗旨是: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业务精通,提高效率;工作严谨,纪律严明,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爱护公物,文明办公。近年来,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多次荣获全省墙改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墙革工作优秀单位, 2001 年荣获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科技进步金奖”、荣获国家颁发的“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二级”标准授牌、荣获武汉市文明委颁发的“武汉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武汉市墙改办还建立了办公室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武汉墙改节能”网站( www.whqgjn.com ),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3、工作职责
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1 、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
2 、编制和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计划。
3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
4 、组织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5 、参与审核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
6 、处理违反墙体材料改革政策法规的行为。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报批全市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执法工作。
2 、负责对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审查及节能建筑的认定。
3 、 负责编制本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及阶段目标 , 制定兴建节能建筑和已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节能建筑的试点、示范。
4 、负责推广应用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和节能建筑体系,组织编制武汉地区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配套应用技术规范与标准图集。
5 、负责组织建筑节能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信息收集与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建筑节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
武汉市化学建材推广应用办公室 |
1 、负责拟定报批促进本市化学建材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 、负责组织、拟定本市化学建材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
3 、负责对进入建筑市场的化学建筑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及使用监督管理。
4 、负责组织编制武汉地区化学建材标准和相关配套应用技术规范及图集。
5 、负责组织化学建材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信息收集与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