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现场检查标准

(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应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二)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

层材料应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三)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四)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范围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

和建筑垃圾。

二、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标准

(一)土方开挖、渣土(垃圾)转运、爆破作业等施工时,应当边施工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二)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大气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及室外露天作业。

(三)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四)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三、垃圾存放、运输现场检查标准

(一)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三)施工垃圾应当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进行覆盖。

四、材料、土方覆盖现场检查标准

(一)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应于4月中旬前更换为绿色防尘网进行裸土覆盖,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二)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三)暂停施工的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四)基坑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五、车辆清洗现场检查标准

(一)全市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高效洗轮机,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和设置沉淀池,要确保冲洗设施 100%使用。

(二)确因出入口场地狭窄而不具备高效洗轮机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和设置沉淀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未经沉淀的泥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六、施工围挡现场检查标准

(一)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 2.5米;施工围挡使用的材料和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二)围挡材质可采用 PVC板材、专用金属定型等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兴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兴环保节能材料。逐步推广新型围挡美化城市环境;

(三)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和围挡周边道路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七、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按照《市城建委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及应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通知》(武城建[2015]212号)和《智慧工地现场在线监控安装技术导则(试行)》(武城建[2015]169号)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 2015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地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和市区监测平台建设,逐步向新城区拓展,实现全市所有房建工地和市城建重点市政工程全覆盖。

八、其他情况的现场检查标准

(一)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二)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三)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防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