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上对楼梯施工缝的留设部位没有规定,如果按照受力来说一般是留在板跨1/3的位置。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第三个踏步位置留设。留设方法是施工缝垂直板面,钢筋留出。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4.5条这样规定: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其条文解释是:
7.4.5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
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置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规范上对于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和便于施工时有点矛盾的,楼梯板施工缝如果留在1/3位置,对受理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施工来说很不方便:1、浇筑本层一次支模时完全靠工人导的位置、标高,操作难度很大,很容易出现偏差;2、浇筑上一层二次支模时,要拆除部分已完成的模板才能往上支模,此过程时间很短,但楼梯构件一下子变成悬挑构件,极容易导致内部裂缝;3、往上翻的部分浇灌混凝土时往往不进行严格振捣,接缝处的混凝土往往不密实。


       所以,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都是从楼梯的第三个踏步位置留设施工缝的,也就是常说的“上三步”或者“下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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