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资料普遍存在的问题:

     1、工程名称不统一:有些项目对工程名称的定义不明确,对于工程名称,应在工程开工时根据建设单位的报建资料,确定正确的工程名称,并在第一次监理例会中说明,且形成会议纪要以明确 。 

     2、使用部位填写不统一:对于工程资料的使用部位,有的写标高,有的写层数,有的分区,有的分轴线,看不懂究竟表示的具体部位。使用部位应统一,最好既注明层数,又注明标高轴线及构件名称,但一定要注明层数,这样容易更直观,检查人员也容易接受。


      3、工程资料前后矛盾:在工程资料的整理过程中,质检员整理验收资料,试验员整理物资资料,技术员整理技术资料;到工程竣工将所有资料汇总时,才发现工程资料间缺乏对应,前后矛盾。对于工程资料,施工过程中资料员应定时将工程资料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后期出现相互冲突的问题。

       4、资料的漏项及多余:许多工程资料都没有预检记录和中间检查记录,又多余了开盘鉴定。预检记录主要是模板和设备基础的预检。中间检查记录主要是针对我单位与外单位的交接,如设备基础、电梯井筒、外墙结构等,见证单位是监理公司。


      5、有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资料混淆不清:对于有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资料,应尽量分开,特别是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试水记录,验收资料绝对不能合并,既使有少量的物资资料合并,应统一归入一个单位工程中,其它单位工程中应注明存放处。

      6、 试验报告的不规范:试验报告检验结论不明确,试验报告的使用部位至少要具体到层数及构件,不能简单的写基础或主体。如果有不合格报告,一定要看是否有加倍取样报告,如果没有,要查明具体原因。物资材料试验
与具体施工时间不交圈等。


      7、工程资料的原件准备的太少,至使公司内部的关键资料无原件: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开、竣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核查要录、试水记录、各阶段验收会议纪要、自评报告、评估报告等在备案时需提供给备案部门原件,建议这些工程资料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上另外增加3份。

      8、盖章较随意:有些本应盖公章,都盖项目章,如图纸会审纪要、开、竣工报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备案表、验收会议纪要、自评报告、评估报告都要求盖公司公章。特别注意的是出厂合格证上盖项目公章并不代表原件。

     9、签字不明确:例如分部工程验收表中勘察单位要签地基与基础分部、设计单位要签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的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填写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负责人、其它分部可填写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地基验槽记录要增加勘察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