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厚度为50mm(一般允许+1、-2 mm 的误差),宽度为 200—300mm,长度为2米、3米和4米;

 4.2.2. 一般应采用杉木板和落叶松板,每块木脚手板质量不宜大于30KG,气干堆密度为3.71—6.41KN/m3,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 中承重结构板材Ⅱ等材的材质标准;

 4.2.3. 不容许有腐朽、髓心、虫眼等,在连接部位的受剪面及附近不容许有裂缝,木节不得大于所在面宽度的 1/3,1 米长度内斜纹高度不得大于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