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进场验收

 5.1. 业主供应的所有物资进场验收按照公司《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必须做到多方参与,共同严把质量、数量关,责任工长、材料人员、经警、民建队等多方共同验收,签字确认手续齐全。对处于开工初期或收尾阶段的项目,现场人员较少时,业主供应物资进场必须有材料员和其它相关人员,确保两人以上共同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通知公司(分公司)物资部人员参与。

 5.2. 业主供应物资应单独隔离存放,在库存堆放时尽量考虑一次堆码到位,避免二次转运,做好相应的防潮、防晒措施,并挂牌标识。在物资贮存期间,如发现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原业主已供应物资不适用时,项目材料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领导和上级物资部门汇报,并由项目经理部向业主发《工作联系函》,说明问题,早协商早处理。

 5.3. 业主供应物资的检验由项目物资部根据公司进场物资的检验程序和文件及时通知项目实验员取样送检,并收集整理好相应物资材质资料,及时登录,材质资料管理必须依照贯标程序文件要求标准备案存档,产品资料一一对应。业主供应物资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业主和生产厂家,分别向项目领导、上级物资部门汇报,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挂牌标识,及时组织退场或按《不合格物资处理程序》处理。

第6章 现场消耗管理 

6.1. 项目物资部应结合《劳务分包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物资补充管理措施。材料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一线及时掌握业主提供物资的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使用造成浪费,对违规使用浪费现象进行相应的处罚。

 6.2. 业主供应物资盘点按照公司《项目物资盘点管理办法》执行,每月20-25日为项目物资盘点时间,项目物资部牵头会同商务部、责任工长、施工队对业主供应物资共同进行盘点,及时将赢亏情况报项目领导和上级物资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