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为例进行讲解:

一、建委的职能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03年,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市建委的工作职能,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一是明确市建委的计划职能。市建委作为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对重大城建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科学论证和审定,制定、审核、下达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二是突出市建委的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检查监督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强化市建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市建委在城市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建管站的职能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系1983年5月经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武编[1983]050号文)成立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武汉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格单位。

主要承担建设市场综合执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管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交易市场服务与管理等职能。

三、区别

这说明建委是政府部门,建管站是建委下属的事业单位,而且还是自收自支。

另外,建管站只隶属于本级别的建委,而不隶属于上一级别的建管站,即武汉市建管站和武昌区建管站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