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图会审

1.施工图学习

(1)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观砌、翻样、质量员、预决算员、工程科、主任工程师、工程部、预决算部等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图纸,熟悉图纸内容,准确理解设计要求。

(2)主要内容:

① 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

② 设计规模、内容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是否有和强制性条文冲突的部位;

③ 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建筑方针,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④ 建筑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核准的按建筑红线划定的详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有否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水准点或临时水准点位置;

⑤ 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

⑥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总图等图纸本身及相互之间有否错误和矛盾,图纸与说明之间有无矛盾;

⑦ 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新材料是否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⑧ 设计是否符合现行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⑨ 地基处理及基础设计有无问题,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之间有无矛盾;

⑩ 建筑物及设备的各部位尺寸、轴线、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大样图及说明有无错误和矛盾。

2.施工图自审

本工程为公司重点工程将由技术质量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自审,总工程师参加。各自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共同核定研究,统一意见,由施工员进行书面整理归类,填写《图纸自审记录》,报主任工程师和业主。

3.施工图会审

① 施工图会审会议由业主组织召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加。

② 本公司参加部门和人员:

总工程师、工程部人员、建设公司主任工程师、工程处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

③ 会审程序:

a.设计单位作设计交底;

b.有关单位发表意见;

c.施工员代表公司对图纸逐页提出问题;

d.与会者讨论、研究解决问题。

④ 图纸会审记录一般由业主整理成文,交设计、施工单位会签后,定稿打印,三方单位盖章后,发给持施工图的所有单位,发送份数与施工图纸的份数相同。

(二)工程变更规定

工程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在技术上、经济上、质量上和使用功能上充分研究、协商,在各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写成文字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签章。

①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一般变更,如非重要结构的钢筋代换,不影响结构承载能力,不降低建筑标准和不改变设计功能的细部尺寸修改等,由施工员填写变更联系单,经主任工程师或工程处审核签章,送设计单位签章后,由工程公司复印后发送施工图持有人,施工员负责将变更内容及时修改到现场所有施工图上并签上名字和日期,在施工技术交底中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修改待工程初验前由施工员统一修改签章。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重大技术变更,经技术质量部审批签章,必须取得设计单位和业主的签章后,再按上述步骤执行。

② 由于设计单位的计算错误、做法改变、尺寸矛盾、结构变更等问题,必须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图纸,并由主任工程师根据施工准备和工程进展,做出能否变更的审批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③ 业主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并提出设计通知书或设计变更图纸后,一般由主任工程师审批;重大技术修改由技术质量部审核,主任工程师审批;遇使用功能大变更而引起造价、工期或建筑面积大变更,则由工程部审批,并由经营业务部与业主进行合同修订。

④ 如在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办理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时,施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设计人员先在施工图上进行修改签证,然后补办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作为变更设计的正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