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件取样即试件留置按下列规定:

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